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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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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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功能與高中職學生自傷行為之關係:以壓力因應方式為中介變項
    (2017) 劉胤含; Liu, Yin-Hang
    本研究旨在瞭解高中職學生的家庭功能、壓力因應方式與自傷行為間之關聯,並檢驗壓力因應方式在家庭功能與自傷行為間所扮演之中介角色。本研究以高中與高職學生為研究對象,考量全國高中生與高職生人數比例後,採取分層(高中、高職)叢集(以班為單位)方式進行立意性抽樣,共取得1922份有效樣本(高職學生佔51.14%;男性佔46.93%),並施以「簡式家庭功能量表」、「壓力因應量表」及「自傷行為量表」,而後採用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皮爾森相關分析,以及結構方程模式等統計方式進行資料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如下:(1)過去一年高中職學生自傷行為盛行率為13.96%(95%信賴區間為12.41%-15.51%);(2)家庭功能對自傷行為具顯著且負向預測力;(3)家庭功能分別皆可顯著且正向預測認知再建構-問題取向因應方式與尋求社會支持取向因應方式,以及顯著且負向預測逃避-情緒取向因應方式;(4)認知再建構-問題取向因應方式與尋求社會支持取向因應方式皆無法顯著預測自傷行為,僅逃避-情緒取向因應方式對自傷行為具顯著且正向預測力;(5)逃避-情緒取向因應方式能完全中介(Full mediation)家庭功能對自傷行為之預測關係。本研究檢驗了高中職學生的家庭功能和壓力因應方式對自傷行為之預測模式,並提出後續研究與實務工作建議,以供研究者、教師及實務工作者在未來研究或工作上參考,促進對自傷行為防治之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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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功能對青少年自傷行為之影響:以述情障礙為中介變項
    (2017) 羅文均; Lo, Wen-Chun
    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檢視家庭功能、述情障礙與高中職學生自傷行為之關聯性,以往相關研究多認為情緒調節失功能在成長環境與自傷行為間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因此本研究以述情障礙作為中介變項,來瞭解家庭功能如何透過述情障礙對自傷行為產生影響。研究方法: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針對臺灣地區四所高中、職學生(高中兩所)進行調查研究,共2,194人參與問卷施測,有效問卷數為2,170份(女性佔52.13%);研究工具包括簡式家庭功能量表、述情障礙量表及自傷行為量表;本研究採用描述性統計、皮爾斯相關分析、獨立樣本t檢定,以及結構方程模式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 研究結果:臺灣高中職學生自傷行為盛行率為20.49%(95%信賴區間為18.79%-22.19%),且女性自傷行為盛行率顯著多於男性(χ2 (1,N = 2,120) = 16.26,p< .001);家庭功能與自傷行為有顯著負相關、家庭功能對自傷行為有負向預測力;述情障礙與自傷行為具顯著正相關、述情障礙對自傷行為有正向預測力,並且,難以辨識感覺之因子對自傷行為具最高之預測效果;家庭功能與述情障礙有顯著負相關、家庭功能對述情障礙具負向預測力;述情障礙在家庭功能與自傷行為的關係間,具有部分中介之效果;其中又以女性樣本之中介效果最佳。 研究結論:本研究檢證了青少年的家庭功能和述情障礙對自傷行為之影響模式,且研究者依此發現提出後續研究與實務上之建議以供家長、教師及研究和實務工作者在未來研究參考和實務上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