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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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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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母親親職適應團體之成效研究-Bowen家庭系統理論之運用
    (2018) 張在蓓; Chang, Tsai-Pei
    本研究旨在探討Bowen家庭系統理論運用於青少年母親親職適應團體在降低團體成員親子間焦慮、提升其親子分化程度,與改善其情緒成熟度的立即性與追蹤性效果。本研究採取混合研究中之崁入式準實驗設計,以不等組前後測實驗設計分為實驗組六人與比較組五人,實驗介入為連續八週、每週二小時之運用Bowen家庭系統理論的青少年母親親職適應團體,以評估本研究團體之實驗介入在各依變項的立即性效果,並於研究團體結束後四周對實驗組進行追蹤測,以評估本研究團體實驗介入的追蹤性效果。此外,本研究在團體結束後一週進行焦點團體訪談,以質性研究資料探討研究參與者在參加此團體後,對其個人、親子關係、及家庭系統的幫助與改變情形,作為量化研究結果之佐證與補充。 本研究結果發現:在量化研究部分,經過研究團體之實驗介入後,研究參與者的親子間焦慮下降幅度約50%;其親子分化程度之提升具有立即性效果與追蹤性效果;而其情緒成熟度則不具有立即性效果與追蹤性效果。在質性研究部分,在參與研究團體之後,研究參與者主觀感知的幫助與改變包括:1. 個人內在的幫助與改變:能更多覺察與調整內在期待與教養信念,在情緒性反應部分增進自我控制的能力與方法;2. 母親角色再定位:重新檢視身為青少年母親的自己,思考其角色與功能,並嘗試聚焦在自我成長與情緒照顧;3. 親子互動的幫助與改變:調節親子界限,提供子女獨立嘗試自主的空間,同時增進親子正向的連結;4. 親子衝突的改善:能降低親子衝突,或是親子衝突雖未減少,但能採取情緒穩定的方式進行因應;5. 家庭系統成員互動的改變:部分成員之親子互動、夫妻與子女的三角關係、以及娘家家庭系統成員互動有正面改變發生。最後,本研究依據上述研究結果,提出本研究之限制與未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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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點解決親職團體之團體效果與療效因素分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07-09-??) 周玉真; YU-CHEN C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