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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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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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幼兒照顧安排與情緒能力之關聯:親子關係的中介角色(2024) 杜佩柔; Du, Pei-Rou本研究旨在調查臺灣目前育有3歲以下子女之家庭照顧安排現況,探討3歲以前之照顧安排與幼兒情緒發展之間的關聯,並分別檢驗父母回應及親子安全依附在此關聯中可能的中介作用。本研究使用臺灣幼兒發展資料庫(Kid in Taiwan, KIT)小月齡組中,完整參與從3月齡至48月齡進行的七波次調查問卷之3540位幼兒(男生1775位、女生1765位)作為研究對象,使用結構方程模式檢驗幼兒照顧安排(開始接受托育的月齡、托育類型、托育時長)如何影響4歲幼兒之情緒能力表現,以及親子關係(父母回應、安全依附)於兩者間的中介效果。本研究主要發現有:(1)有50%的育兒家庭選擇在子女 1 歲前交由他人托育,且以祖父母或親友照顧的非正式托育形式為最多;(2)在控制家庭背景與前一波次的情緒能力後,非父母親的照顧以及長時間托育(每週大於30小時)可以顯著負向預測四歲時情緒能力表現;(3)在控制家庭背景與前一波次的情緒能力後,父母回應在親友照顧、全日型托育與情緒能力之間,具有顯著的中介效果,說明交由親友照顧或者全日型的托育安排會透過較低的父母回應,影響幼兒情緒能力;(4)在控制家庭背景與前一波次的情緒能力後,安全依附在親友照顧、日間托育及全日托育與情緒能力之間,具有顯著中介效果,說明交由親友照顧、日間托育或全日的托育會透過較低的親子依附關係,影響幼兒情緒能力。本研究之結果顯示,父母將幼兒交由非他人進行托育,會與幼兒情緒能力的長期發展具有負面關聯。然而,其中關連可能來自於托育安排下阻礙了家庭內正向的親子關係發展。結果凸顯出托育需求盛行的現況之中,父母親與幼兒的親密連結對於幼兒發展仍然扮演重要角色。最後,依據研究結果之主要發現,本研究針對托育相關制度與政策,以及未來研究的可發展方向提出相關建議。Item 社會情緒學習課程對國小一般學童社會情緒學習、情緒能力及其對自閉症兒童接納態度之影響(2023) 王昕瑀; Wang, Hsin-Yu本研究旨在探討社會情緒學習課程(social and emotional learning, SEL)是否能提升及改善國小一般學童的社會情緒學習、情緒能力,以及他們對自閉症同儕的接納態度。研究對象為臺北市兩所國小之四到六年級學生,皆為融合教育的班級。實驗設計採「不等組前後測準實驗設計」,將其中一所國小學童作為實驗組(49人),實施為期八週、每週一堂40分鐘之社會情緒學習課程,並於課程前後分別進行前後測;另一所國小學童則作為控制組(60人),僅進行晨光之自主閱讀活動與做前後測的施測。研究工具包括「中文版社會情緒學習量表」、「情緒能力量表」、「同儕接納態度量表」共三個量化工具,以共變數分析檢驗研究假設。課程內容的設計包括成長型思維、情緒覺察與理解、尊重他人的不同、換位思考、語言解讀、非暴力溝通等主題,以小組討論分享與生活情境實際演練的方式進行課程活動,並在每一堂課的最後做課後練習,讓孩子將課程重點及反思記錄在聯絡簿上,延續課程所學,同時讓家長也能加入一起協助孩子練習。研究結果發現,在實施本研究設計的社會情緒學習課程後,實驗組孩童在社會情緒學習、情緒能力及其對自閉症兒童的接納態度表現都有提升並達顯著,因此也期望透過此研究提升國小一般學童之社會情緒學習、情緒能力及對自閉症兒童之同儕接納態度,並進一步改善自閉症兒童在融合教育環境下的適應困境。Item 大班幼兒不同攻擊類型與情緒能力、社會認知能力之相關研究(2011) 莊美麗; Mei-Li, Chuang本研究旨在探討大班幼兒不同攻擊類型(肢體攻擊、關係攻擊)與情緒能力(情緒理解、情緒展現規則)及社會認知能力(心智理論)之相關情形,並檢視不同攻擊組別(非攻擊者、肢體攻擊者、關係攻擊者、兼具肢體與關係攻擊者)在情緒理解、情緒展現規則及心智理論作業的表現上是否有顯著差異。此外,亦將檢視大班幼兒攻擊行為(關係攻擊、肢體攻擊)與情緒能力、社會認知能力之發展現況及性別差異情形,供幼兒教育工作者作為教學或輔導之參考。 研究對象為台北縣、市私立幼稚園與托兒所之82位大班幼兒(男44人,女38人,平均年齡5.9歲),使用「幼兒社會行為-同儕提名問卷」、「幼兒社會行為問卷-教師版」、「基本情緒圖」、「情緒情境知識作業」、「情緒展現規則作業」、Strange Stories及《魏氏幼兒智力量表修訂版》等研究工具,分別測量幼兒攻擊行為、基本情緒辨識、情緒情境知識、情緒展現規則、社會認知能力及語言能力。 主要研究結果整理如下: 1.男生幼兒肢體攻擊行為顯著高於女生,而在關係攻擊、基本情緒辨識、情緒情境知識、情緒展現規則、社會認知能力上則未有顯著性別差異情形。 2.大班幼兒肢體攻擊與關係攻擊有顯著高相關,且同儕提名與教師評定幼兒攻擊行為間亦有顯著相關。 3.大班幼兒在生氣與害怕表情的辨識上正確率較低,且對於引發生氣與害怕情緒的情境較易產生混淆。 4.大班幼兒對「負向故事」的情緒展現規則理解較「正向故事」佳,且要隱藏內心真實情緒時,較多幼兒選擇中性表情掩飾之。而在隱藏情緒動機之推論上,無論性別及攻擊類型組別為何,皆以作「自我保護」推論的比例較高。 5.大班幼兒肢體攻擊與情緒理解、情緒展現規則及心智理論能力之間在控制了關係攻擊(及語言能力)後,沒有顯著相關;而關係攻擊與情緒理解、情緒展現規則及心智理論能力之間在控制了肢體攻擊(及語言能力)後,同樣沒有顯著相關。 6.大班幼兒非攻擊者、肢體攻擊者、關係攻擊者、兼具肢體與關係攻擊者在情緒理解、情緒展現規則及心智理論作業的表現上皆無顯著差異。Item 不同攻擊類型幼兒之情緒能力的比較研究(中國幼稚教育學會, 2012-04-01) 莊美麗; 程景琳本研究目的在探討不同攻擊類型幼兒之情緒能力是否有所差異。研究對象為新北市及臺北市之私立幼兒園的82位大班幼兒,本研究使用「幼兒社會行為同儕提名問卷」、「幼兒社會行為問卷-教師版」、「情緒情境知識作業」及「情緒展現規則作業」等工具,測量幼兒之攻擊行為、情緒情境知識及情緒展現規則。結果發現,在統計控制了另一類攻擊之影響後,肢體攻擊及關係攻擊分別與情緒情境知識之間沒有顯著相關,另在同時控制了語言能力與另一類攻擊的影響後,肢體攻擊及關係攻擊分別與情緒展現規則之間亦沒有顯著相關;且不同攻擊類型幼兒(肢體攻擊者、關係攻擊者、兼具肢體與關係攻擊者、非攻擊者)在情緒情境知識及情緒展現規則的表現上皆無顯著差異。